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在合作召开
发布日期:2024-06-28 浏览次数:866
6月27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合作召开。会议采取集中听取报告和分组审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莽仓·罗藏宗哲嘉措、张志红、焦维忠,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小青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副州长王芳参加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毛胜利,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龙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全州贯彻实施《甘南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情况的报告;关于修订《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草案)》情况的说明;提交《关于提请免去杨东平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蒲北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提请旦智杰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制定《甘南藏族自治州中小学校寄宿学生管理条例(草案)》情况的说明;关于全州贯彻实施《甘南藏族自治州草畜平衡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州优化营商环境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反馈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定(草案)》。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王建军指出,州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立法责任意识,明确人大立法进度安排,认真做好全州中小学校寄宿学生管理条例(草案)初审和藏医药发展条例(草案)一审后修改完善工作,高质量推动立法项目落实落地。要全面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和草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在调整生产关系、培育草畜产业、推动多元发展、强化草原监管以及宣传实施条例等方面想办法、做文章,组织引导牧民群众自觉保护治理草原,让草原的“主人”在保护中受益,让黄河上游甘南段在治理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王建军要求,审议通过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定(草案)》,为我州依法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树立全社会防火意识有着重要作用。州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营造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草原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记者 拜学媛 孙晓东
编辑 杨去草
责任编辑 史志锦